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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消防用水量确定的探讨

文件大小:0.10MB格式:pdf发布时间:2013-10-05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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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关键词】室内消防用水量  室内消火栓用水量  消火栓系统设计  消防水池   
【摘要】对建筑物内设有多种消防系统且需要同时开启时,室内消防用水量及消火栓用水量的确定提出看法。认为室内消火栓用水量的减少只应体现在消防水池有效容积的计算上。
【部分正文预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 ∀ 2006, 以下简称# 建规∃) 8. 4. 1 条规定了建筑物的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方法与最小用水量计算原则。其第 1 款规定: 建筑物内同时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或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时, 其室内消防用水量应按需要同时开启的上述系统用水量之和计算; 当上述多种消防系统需要同时开启时, 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可减少 50%,但不得小于 10 L/ s。

此条款的前半部分较好理解, 条文说明中也给出了明确的解释, 即: 建筑物内设有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幕系统等数种消防设备时, 室内消防用水量应根据建筑物内某个部位或区域着火后同时开启灭火设备的用水量之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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