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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 GB 50084 !2001, 2005年版, 以下简称∀ 喷规#) 10. 3. 2 条规定:∀ 不设高位消防水箱的建筑, 系统应设气压供水设备。气压供水设备的有效水容积, 应按系统最不利处 4 只喷头在最低工作压力下的 10 min 用水量确定∃∃#[ 1] 。对于本条规定的执行, 其喷头最低工作压力的选择是影响气压供水设备选型的决定因素。对于最小工作压力, ∀ 喷规#5. 0. 1 条规定∀ 系统最不利点处喷头的工作压力不应低于 0. 05 M Pa#, 且最不利处喷头平均喷水强度应满足∀ 喷规# 9. 1. 4 条规定: ∀ ∃∃轻危险级、中危险级不应低于本规范表5. 0. 1规定值的 85%; 严重危险级不应低于本规范表 5. 0. 1 和表 5. 0. 51~ 表 5. 0. 56 的规定值# 。对于最小工作压力的选择, 许多设计人员习惯上选择 0. 1 MPa, 这样即可满足∀ 喷规#的要求, 且喷头布置时参照∀ 喷规#中推荐的喷头布置间距即可满足喷水强度的要求, 避免了为满足喷水强度而需通过计算确定喷头间距的麻烦。这样的思路是确保了供水的安全性, 但同时也增加了气压水罐的容积, 增加了不必要的投资。从满足∀ 喷规#要求前提下节省投资的观点来考虑, 应按系统最不利点处喷头的工作压力不应低于 0. 05 M Pa 来确定气压水罐的容积, 这样既可满足∀ 喷规#要求, 又可减小气压水罐容积, 达到节省投资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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