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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以来, 水问题日益成为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 也是决策者需要迫切采取行动的领域之一。流域水资源管理涉及到水的多种用途、空间的异质性、水的流动性以及多元主体利益的冲突性。因此, 探索适合流域水资源管理的框架和模式是自然科学、工程、决策优化、法律、公共政策与管理等领域研究者着力研究的重点。联合国、世界银行以及地区组织(如欧盟)推进标准管理框架, 以流域为单元的水资源管理模式创新是其推行的重点。1992年, 联合国在“水与可持续发展国际会议”上提出了有效的水资源管理需要采取整体的路径, 把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联系在一起。[ 2] 1993年, 世界银行发表了《世界银行水资源政策报告》;2003年, 又发表了《世界银行水部门战略》, 要求采用综合性政策框架, 把水当作是经济产品, 把分权化管理、供给结构和利益相关者全面参与结合在一起, 新的政策框架包括流域管理的安排与物理、制度环境相一致, 充分考虑历史、行政、文化的因素, 设计好合作行动、冲突解决、水资源分配的机制。[ 3] 世界水论坛(WorldWaterForum)2006年《世界水报告》提出全面执行流域综合管理模式。[ 4] 2000年10月欧洲议会和理事会通过的《水框架指令——— 水政策领域建立共同体行动的框架》在第13条提出“流域管理规划”, 要求成员国在流域管理方面能够制定统一的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