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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业生产和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国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量与日俱增,近年来废水排放量每年以8 %的速度递增,每年约有4 000 亿m3 的污水直接排入江河湖泊,全球高达1 %的河流已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14 %以上的水体因污染严重而无法使用[1 ,2 ] 。有机物在分解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氧,水体中有机污染物多时,会导致水体严重缺氧,造成水质污染,从而严重影响人民的生活和生产,造成的经济损失非常巨大[3 ] 。因此对水体有机污染造成的损失进行定量计算是十分必要的,这不仅能够预测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起到警示作用,还可为环境决策的制定提供依据,使其与国民核算系统挂钩,有助于绿色GDP 的统计和计算[4 ,5 ] 。根据资料[6 ] ,我国目前已有的水污染损失计算主要是进行污染物的综合损失计算,只计算了某一时刻某一浓度造成的损失,以此来代表该种污染物长期对环境的影响,但是计算时没有考虑到有机污染物自身衰减过程中造成经济损失的变化,因而所求结果容易夸大或缩小实际污染造成的损失。为了计算有机污染物在降解过程中对水资源造成的经济损失,本文依据有机污染物的衰减方程和詹姆斯曾研究水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与污染物浓度的关系[7] ,建立水质有机污染损失计量模型。根据此模型可计算出从污染物产生至其恢复到环境允许浓度期间对环境造成的经济损失值。该模型的建立可为水质有机污染损失的计算提供一种更加贴近实际的计算方法,同时也为绿色GDP 的核算作出一定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