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Ps公约履约办LOGO确定 [斯德哥尔摩公约工作协调组办公室]
级别:国际公约 面向领域:其他法律 有效性:现行 状态:制定 发文单位:斯德哥尔摩公约工作协调组办公室 文号:斯德哥尔摩公约工作协调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8-5-14 实施日期:2008-5-14 POPs公约履约办LOGO确定
标志四叶草中左侧的两枚叶片为字母“S”,代表《斯德哥尔摩公约》(StockholmConvention的首字母)。同时“S”由13个线条有序的组成,象征着由13个部门组成的国家履行斯德哥尔摩工作协调组办公室团结一致、通力协作。蓝色代表清洁、纯净的含义,表明《公约》消除、预防POPs保护生态环境的宗旨。 标志四叶草中右侧的两枚叶片在与四叶草茎部相连后组成为字母“POP”的变体,“S”位于“POP”的左上方,表明在《公约》的履行下,人类必将实现对POPs的控制、消除与治理。右下方叶片为字母“O”的象形表达,断裂的5个部分代表公约的五大目的,旨在说明履约工作必将完成POPs的控制和消除。 整个标志独特的“四叶草”写意象形,赋有象征意义、人文精神、明快、动感,易于识别,便于传播,同时标志选用的蓝色和橙色与斯德哥尔摩公约秘书处标志属同一色系,旨在表明我国履约工作必将与国际履约工作同步进行,另外采用的绿色是代表大自然的典型色彩,与履约办的“保护环境”主题十分吻合,并预示着履约工作在我国必将生机勃勃地开展,取得丰硕的成果。
本篇文章来源于:中国环境信息网|Epb.NengYuan.Net |
||||||||||||||||||||||
【相关政策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