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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修订情况简介

文件大小:0.43MB格式:pdf发布时间:2009-05-22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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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关键词】国家规范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修仃技术特点  
【摘要】介绍了国家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修仃情况。主要包括了系统的技术特点,如湿式系统、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水幕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规范涉及到的新技术, 如一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标准内容、自动喷水一泡沫联用灭火系统等新型系统、新型洒水 喷头、新组件新材料规范修仃要点, 如按设计内容和步骤设里章节、调整设所危险等级的划分、对应危险等级调整设计基本参数、系统合理选型与配等。
【部分正文预览】

系统的技术特点
规范中的规定, 力求引导设计遵循系统基本原理和技术特点, 使系统发挥自动扑救初期火灾的作用。
湿式系统
湿式系统自动扑救初期火灾的技术特点自动跟踪火源—在起火点附近随机开放
首先受热的喷头。
自动启动系统—开放一只喷头后自动启动系统。喷头的开放将驱动水流指示器和湿式报警阀及压力开关与水力警铃报替, 并启动喷淋消防泵,完成对系统的启动。即便最不利喷头的工作压力为, 也能满足开放一只喷头后启动系统的要求。
控制系统的喷水面积—如果第一批开放的喷头成功控火, 即可停止继续开放喷头。当首批开放的喷头不能有效控灭火时, 将继续开放喷头, 直至控制或扑灭火灾。
如果保护场所的使用功能发生变化或设计施工维护不当, 出现闭式喷头滞后动作, 或闭式喷头“ 沉积” 、溅水盘变形等造成布水状态被破坏, 或喷头洒水严重受阻以及供水不足等异常现象, 将导致系统延迟启动或投人的灭火水量不足, 使首批开放的喷头不能有效控灭火时, 将引发喷头继续开放, 直至控制或扑灭火灾。
因此, 系统的喷水面积, 是由开放的喷头控制的。而系统开放的喷头数, 则由开放喷头的控火效果决定, 二者相辅相成, 互相制约。作用面积是系统有效喷水的极限范围, 如果喷水面积达到作用面积后仍不能控制火势, 系统将失去作用。
综上所述, 遭遇火灾时湿式系统应表现出下列技术性能
闭式喷头易于接触火灾热气流一只喷头开放后立即报警并启动供水泵开放的喷头按设计规定的喷水强度持续喷水开放喷头的洒水均匀分布并不受阻挡火场中开放的喷头应在规范规定的作用面积范围内喷水, 并成功灭火或有效控制火势。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一般以消防水池作水源, 通过消防泵向系统供水, 条件允许时也可采取市政管网和消防泵直接串联加压供水的方式。无论采取哪种供水方式, 均应满足最不利部位的灭火用水量和水压。
高位消防水箱和气压给水设备具有为系统稳压和供给灭火初期用水量的双重作用。当系统的供水泵因动力或机械故障不能正常投人运行时,高位消防水箱作为辅助供水设施, 应能为首批开放的喷头扑救初期火灾, 提供维持喷水的用水量, 为控制初期火灾和为消防队增援灭火争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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