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针对目前国内消防水池的大量无序设置提出看法, 通过总结、分析和归纳, 认为城市的消防给水应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规划建设。城市的规划、供水、消防等主管部门应密切合作, 共同解决好消防用水的问题, 应充分利用市政管网、消防车自带水、区域消防水池、天然水源等作为消防水源, 打造节约型社会。同时, 建议现行消防规范的有关条文进行适当修改, 在一定条件下可允许不设、少设消防水池或减小其容量。当市政给水管道能满足生产、生活及消防用水量时, 室内消防水泵应直接从市政给水管道吸水, 从而省去消防水池。 |
【部分正文预览】 | 现行有关防火规范规定,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设消防水池[1- 2]:
① 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 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
② 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多层及高层) , 且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超过 25 L/s
(多层)。
根据以上规定, 一栋体积大于 3 000 m3的多层建筑, 室外消火栓用水量至少为 20 L/s, 若设有室内消火栓系统, 其用水量一般均在 10 L/s 以上。这样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肯定超过 25 L/s, 加上城市管网一般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可以说, 设有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每栋楼房, 不管是多层还是高层,几乎都需建造消防水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