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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兴隆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招标公告

    供稿单位:中国水工业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3-26            更多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0
招标代理: 0
业主单位: 0
报名截止: 2018-04-17
所属地区: 河北
所属行业: 水利桥梁建筑,环保绿化,商业咨询服务
详细内容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www.okcis.cn)
招标公告名称: 兴隆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
招标公告编号: I1301000075015087002G01
招标内容:
兴隆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已由兴隆县发展改革局以兴发改环资核字[2017]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和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厂工程及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设计处理规模为2万吨/日,建设占地4.6806公顷,合70.21亩。
 
2.2建设地点:兴隆县兴隆镇小河南村。
 
2.3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约7856万元。
 
2.4监理周期:预计施工周期:256日历天。2018年4月20日开工到2018年12月31日竣工,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阶段自合同签订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如工程计划施工周期延期,不再另行支付监理费用,承包方须继续保质保量提供监理服务。保修(工程缺陷责任)阶段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总承包(EPC)以及保修阶段监理。包括监理范围内的工作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合同、信息、环境保护管理,并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组织协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投标前,投标人须到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答疑
 
4.1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文件(电子版),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3月30日17时00分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登录系统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如有)。因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导致无法下载的,责任及后果自负。
 
首次投标需访问“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xl.ggzyjyw.com)”,到“市场主体登录”-“投标方登录”页面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附件并提交验证,然后携带原件到交易中心进行现场验证。
 
4.2本项目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
 
4.3招标文件的答疑
 
4.3.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于2018年4月9日17时00分前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通过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页面提交,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4.3.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于2018年4月10日17时00分(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前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该项目补遗栏。
 
4.3.3投标人“在线提疑”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通过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页面提交,招标人答疑补遗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该项目补遗栏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8年4月17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元整(¥10000.00)
 
6.2投标保证金形式:以银行保函形式。
 
注:投标人保函原件需递交。
 
银行保函应当从我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
 
投标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兴隆县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隆县天蓝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卢鹏飞
 
电    话:15612461873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海威
 
电    话:0314-766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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