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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象山县茅洋乡大地园村生活污水处理及供水“一户一表”工程招标公告

    供稿单位:中国水工业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12-5            更多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 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报名截止:
所属地区: 浙江
所属行业: 水利桥梁建筑,环保绿化
详细内容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www.okcis.cn)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茅洋乡大地园村生活污水处理及供水“一户一表”工程已由象发改审批[2018]200号、[2017]27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经营收入解决,招标人为 象山县茅洋乡人民政府、象山县第三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位于象山县茅洋乡大地园村;
 
工程造价:169.5472 万元(其中污水工程153.3905万元,给水工程 16.1567万元);
 
工期要求:180 日历天;
 
工程规模:污水管道3100米、检查井160座、终端处理系统1个、给水管道3876米、阀门井21座、水表井122座等;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污水、给水、绿化等工程(不包括纳入政府采购的主材及设备),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工程配备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投标人及拟派的人员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企业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且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限制投标情形。
 
3.5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6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具体按甬建发〔2016〕137号文件规定执行。
 
3.7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投标活动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
 
3.8投标人可同时申请参加三个工程(大地园村生活污水处理及供水“一户一表”工程、花露山村生活污水处理及溪东村供水“一户一表”工程、洋岙山村生活污水处理及供水“一户一表”工程)的投标,但只能限中一个工程。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投标人数量要求:当投标单位>15家时,则按以下原则抽签入围:
 
第一次抽签入围:先在2017年度象山县建筑先进集体中(根据象政发【2018】44号文件为准)随机抽取n家。先进集体数≥15家的,n=10;9≤先进集体数≤14家的,n=8;先进集体数≤8家的,全部入围;第二次抽签入围:除第一次被抽中n家外的其他所有投标单位中再随机抽取15-n家单位。
 
当3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15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投标。入围单位最后以电子邮件通知为准。
 
 
 
注:本项目采用传统线下摇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至 2018 年12 月7 日16时30分登陆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15120/index.html)自行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赋码,请各投标人记住各自的数字代码),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报名结束后进行线下摇号,摇号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将入围信息推送给入围的投标企业,同时招标代理机构也会将入围企业的代码在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以招标文件补充说明资料的形式)。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后予以关注,请收到入围信息的投标企业于2018 年 12 月 10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3 日17时00分登陆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15120/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18 年 12 月 14 日17:00 时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75 元,另收银行手续费 5 元,付后不退。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15120/index.html),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6 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15120/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7《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
 
0574-65733566 黄工)。
 
4.8 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  招标文件的下载:
 
5.1 下载招标文件入口:http://220.191.214.139:6181/login。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叁万  元整,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
 
形式1: 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8]2号文件执行。
 
形式2: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收款人: 象山县茅洋乡人民政府代管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 茅洋信用社  ;账号: 23100000 1931736,联系电话: 0574-59188019 。 提交截止日期: 2018 年  12  月  14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
形式3: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象山分中心,办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联系人:余苏娅,联系电话:13586880036。保险保单出具截止时间:2018 年  12  月  14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
 
6.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账户汇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12  月 17 日 14:00 时,地点:象山县茅洋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15120/index.html)、宁波招标投标中心链接(http://www.bidding.gov.cn)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茅洋乡人民政府、象山县第三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茅洋乡、象山河路6号滨海水厂308室         
 
联 系 人:欧月忠 、钱鸣晓                           
 
电  话:13906609819 、13806652662
 
          
 
招标代理: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港路415号    
 
联 系 人:  陈丹莉                  
 
电话/传真: 0574-65656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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