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重点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泉州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考核评分细则》,其中规定各县(市、区)考核对象被省、市新闻媒体曝光一次,将被扣0.5分。
考核分为三个档次,当年辖区未完成COD减排任务的,或发生重大(含)以上级别环境污染事故或者生态破坏事故的,不得评定为“优秀”。评分标准包括水环境质量、水污染物总量控制、重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等三大项多个小项,违规砍伐天然阔叶林、畜禽养殖污染等都将被扣分。